搞丟2萬貨款 業務稱遭搶報警

更新日期:2011/04/27 10:01

台北市一名陳姓快遞業務員,因為弄丟公司2萬多元貨款,情急下竟然向警方報案,供稱自己被搶了,警方第一時間趕到現場,卻未見歹徒蹤影,立刻調閱附近十多支監視器,發現報案前後男子都是獨自待在現場,逼問下男子才承認捏造案件,現在被依誣告罪嫌移送法辦。

 

男子掩面不語,他就是報假案的陳姓快遞業務員,把公司2萬多元貨款搞丟,卻謊稱遭搶報警,。員警獲報第一時間趕到巷口,卻沒有看到歹徒蹤跡。

 

現金搶案,非同小可,警方立即調閱現場週邊十多支監視器,只是案發前後,看來看去,偏偏就只有陳姓業務員自己一個人的身影,難不成是鬼擋牆,進一步詢問下,才揭發事實真相。

 

報案人即便沒有指名加害人,但男子憑空捏造案件,仍舊涉及刑法中「未指定犯人誣告罪」,可處一年以下徒刑,拘役,或3百元以下罰金,民眾切勿以身試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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