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餐廳「異國」味 外籍幫傭多

更新日期:2010/11/16 19:16

不管是看護還是工廠員工,幾乎都有外籍人士的身影,就連小吃餐飲店,也隨處可見外籍員工,移民署統計,今年1到9月至少已經查獲上萬名的非法外籍勞工,一般來說外籍人士以打工名義申請來台,滯留在台的期限,得依照勞委會核發的居留證,時間一到就得回國,但如果是依親居留,即享有工作權。

 

長長一條小吃街,不管是賣水煎包的年輕小姐,還是買麵的老闆娘。店員:「你要什麼?」記者:「我要肉的。」店員:「肉的沒有了,裝一起可以嗎?」

講的都是國語,但聽出來了嗎?語調中總少了點台灣味,反而帶著濃濃的外籍腔,生活中外籍勞工賣小吃其實很普遍,是不是合法,店家不會老實說,能不能因為這樣少發點薪水,替店家省成本,恐怕也沒這麼容易。

其實,只要是以打工名義申請來台的,一旦經過勞委會核准,核發工作年限不等的居留證,就可以在台灣工作,不過居留證上頭的時間一到,就得離開台灣。另外,依親來台居留的,限制就少得多,一有居留證馬上可以上工,能做什麼?大多是漁工、製造、營造、看護、幫傭等,另外翻譯、廚師也都行,大多是耗費勞力較高的工作。

至於結婚來台依親的,平均待上個6到8年就能取得身分證,等同中華民國國民,以後工作的選擇也就多,規定不算太嚴,但根據移民署統計,光是今年1到9月,下落不明的大陸籍、外籍勞工人數就突破6500人,非法雇用的雇主也有600多位,非法仲介52個,查獲非法外籍勞工,超過上萬人,除了非法勞工得被遣返,雇主最高也會受罰75萬,想藉由雇用外籍人士省荷包,店家的算盤可能還得撥的更精點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sfasb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