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0歲熟女自稱妙齡大學生 23歲小伙子悔婚

更新日期:2010/10/28 18:05 大陸新聞中心/綜合報導

大陸河南省鄭州市一對剛剛結婚的男女,因為瑣事鬧至棉紡路派出所,民警簡單瞭解矛盾緣由後,感到非常詫異,男子23歲,他自稱不清楚「妻子」真實姓名、年齡等資料,其妻稱自己今年40歲。兩人是怎麼結合的?什麼原因導致這對冤家決裂?說起這些,這對男女情緒激動,都氣得咬牙。

 

據大河網報導,27日上午10時許,一名衣著時尚的女子匆匆跑到鄭州市棉紡路派出所報警,聲稱新婚不久的丈夫對其毆打辱駡,讓她氣憤的是,前晚他居然偷走了自己的手機,與他對打頻吃虧,才決定到派出所報警求助。根據接警慣例,報警女子簡要寫下事發經過,「我叫陳某,1970年出生」,寫了沒幾行,民警說,「你今年40歲了?」該女子立即放下筆,轉而伏案啼哭。

 

民警之所以詢問她的年齡,是因為該女子趕到派出所時,哭訴表示和丈夫今年農曆七月結婚,他今年23歲。讓民警沒料到的是,他一句不經意的問話觸動了該女子的軟肋(痛處),任憑民警怎樣勸說,她都不再透露相關資訊。「光她的名字,至少給我們說了8個版本。」教導員王斌說,他們一查,女子所說的名字全是假的,他們隨即與該女子丈夫的家人聯繫。

 

面對不停啼哭的女子,趕到的「公公」不為所動,氣得眼圈通紅,直稱「我們瞎了眼」。女子的公公、丈夫先後來到,不但不安慰哭泣的女子,反而數落她的種種不是。「這是個錯誤的相遇」,女子的丈夫鄭某說,他今年23歲,是商丘睢陽縣人,一直在鄭州某飯店打工。今年3月,他行至鄭州大學南門,與現在的妻子邂逅,經過簡短交往,兩人感覺有些相見恨晚。妻子一直稱名叫田豔,今年22歲,在鄭州某大學讀大三,是滎陽市人,家境殷實,名下有幾處房產及不少存款。

 

兩人交往幾個月,感情發展比較順利,於是今年農曆七月,在鄭某的老家舉行了婚禮。「兒子說她懷孕了。我覺得對不起人家,就張羅著給他們結婚。」鄭某的父親說,「為給兒子舉行婚禮花去一萬多元,並給兒媳婦2000元彩禮。他們商量結婚時,我提出見見親家,遭到田豔的拒絕。」鄭某的父親說,「兒媳」給他解釋說,她父親不贊成這門親事,便由她自個做主了。

 

隨後,另外一個兒媳帶著她去當地醫院做孕檢,發現她根本沒懷孕,鄭某的父親說,這樣讓他對這個兒媳的身世更加疑惑起來。「我找到當地派出所,查詢田豔的資訊,公安網上沒有顯示。」瞭解到這些情況,全家人對她難以理解,而鄭某也察覺出媳婦隱瞞了什麼,兩人從此口角不斷。

 

「你到底叫什麼名字?是哪兒的人?」面對鄭某的追問,「妻子」手捧著頭依舊哭泣,稱自己沒欺騙他,只是感覺鄭某人很好,想誠心誠意跟他過日子。鄭某繼續追問時,她則哭泣著說父母都去世了,自己是個孤兒。該女向民警介紹稱,她叫陳某,是信陽人。對於其他情況不願多說。沉默片刻,她嗖地從椅子上站起,衝出派出所警務室,並向鄭某撂下話,「這一輩子我就跟著你。不然,我就死給你看。」

 

望著妻子哭喊著離去,鄭某站在寒風裏不知所措。「咋弄也沒法過了。」鄭某說,「兩個人結婚,其實也是兩個家庭的結合。她一直不讓見她的親友,我早就心生芥蒂,當初父親提出操辦宴席的時候,我並不願意,順從了父親的意願,我現在心裏很煩。」

 

27日晚間7時許,鄭某的父親說,他當時是顧及在父老鄉親面前的顏面主張兒子結婚,事情弄到這個地步,搞得兒子對他意見很大。「現在有苦難言,連人家的基本情況都不知道,就稀裏糊塗辦了婚事,後悔啊!」他說,兒子不願跟那名女子生活,他作為父親,尊重兒子的意見。目前,鄭某已返回家鄉開具相關證明,希望通過警方的介入,早日終結這段感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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